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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一咨询
胡律师你好
继续昨天的解答,、 你好,想咨询一下,女方购房先签网签合同,只有女方名,首付走女方账户的,现在还没办按揭,要先领证,后面再按揭,这个还是女方婚前财产吗?离婚只分割共同还贷部分? 领证后再一起去办按揭,也算女生婚前财产吗?
地区:浙江-杭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7-01-10 10:43:01
提问者:ASK1484016181ipc
 
胡海涛
胡海涛律师
贵州 黔西南州
18108598565
《婚姻法解释三》第十条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回答时间:2017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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